为进一步完善石棉县残疾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医疗保障体系,切实保障残疾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医疗待遇,结合全市各县(区)保障情况及我县实际,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牵头起草了《石棉县残疾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石棉县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如有修改意见建议,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
1、通过电子邮箱将意见发送至:15648792@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征求意见”或“残疾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征求意见”。
2、通过信函方式将书面意见寄至石棉县新棉街道滨河路707号(石棉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邮编625400,信封请注明“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征求意见”或“残疾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时间为2026年4月20日至2026年5月19日(5月19日截止,电子邮件以发送成功时间为准,信函以寄出邮戳时间为准)。
联系人:神芳 联系电话0835-5105388
附件:1.石棉县残疾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2.石棉县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石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6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