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石棉县残疾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石棉县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 石棉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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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石棉县残疾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石棉县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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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石棉县残疾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医疗保障体系,切实保障残疾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医疗待遇,结合全市各县(区)保障情况及我县实际,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牵头起草了《石棉县残疾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石棉县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如有修改意见建议,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

1、通过电子邮箱将意见发送至:15648792@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征求意见”或“残疾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征求意见”。

2、通过信函方式将书面意见寄至石棉县新棉街道滨河路707号(石棉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邮编625400,信封请注明“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征求意见”或“残疾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时间为2026年4月20日至2026年5月19日(5月19日截止,电子邮件以发送成功时间为准,信函以寄出邮戳时间为准)。

联系人:神芳    联系电话0835-5105388

附件:1.石棉县残疾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2.石棉县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石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6年4月20日

主办:石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电子政务和信息公开室
联系电话:0835-8862069川公网安备51182402000101
政府网站标识码:511824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