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告注销一批拖拉机驾驶证的通知 - 石棉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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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告注销一批拖拉机驾驶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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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2018年第1号)第三十条:驾驶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驾驶证失效,应当注销:(一)申请注销的;(二)身体条件或其他原因不适合继续驾驶的;(三)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监护人提出注销申请的;(四)死亡的;(五)超过驾驶证有效期1年以上未换证的;(六)年龄在70周岁以上的;(七)驾驶证依法被吊销或者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的。有以上情形之一,未收回驾驶证的,应当公告驾驶证作废。

经在“四川农机安全监督管理信息系统”中查询,我县有106名拖拉机驾驶员符合注销条件,现将符合注销条件的拖拉机驾驶证所有人进行公示(见附件)。公示日期自2025年9月28日至2025年11月28日,持有作废的农机驾驶证的农机驾驶人进行作业发生事故后果自负。被公告的农机驾驶人如有异意,请到石棉县农业农村局906室咨询或打电话0835-8862087联系。

附件:石棉县拖拉机驾驶证注销公示表

石棉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9月28日

主办:石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电子政务和信息公开室
联系电话:0835-8862069川公网安备51182402000101
政府网站标识码:511824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