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告内容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各市(州)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川府函〔2023〕222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各市(州)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川府函〔2024〕190号),各市(州)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已更新。为确保石棉县地质灾害等公共利益项目征用土地、附着物补偿工作顺利实施,切实维护被征用农户的合法权益,我局参考省级部门征收政策并结合石棉县实际,研究起草了《石棉县新一轮公共利益项目征用土地、附着物补偿方案》,现向社会进行公告并征求意见。
二、公告时间及方式
(一)公告时间
2024年9月3日至2024年9月9日
(二)公开向社会进行公告
三、受理程序、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若对公告的内容有意见的,须在公告期限内向受理单位反映。
受理单位:石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0835-8862429
特此公告。
附件:石棉县新一轮公共利益项目征用土地、附着物补偿方案
石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