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补贴政策清单 - 石棉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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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补贴政策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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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报对象

离校5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入乡农民工、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脱贫人口。

2.补贴标准

离校5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入乡农民工、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实施分段补贴办法,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自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给予创业补贴5000元;正常运营18个月以上的,由各地根据创业规模、创业所处阶段、吸纳就业人数等因素再给予创业补贴,最高不超过1万元。

脱贫人口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自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一次性给予1万元创业补贴。

3.申报材料

(1)创业补贴申报表(2)创业补贴承诺书(3)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4)营业执照复印件(5)就业创业证(6)本人与经营实体拍照图片(7)申请人身份材料证明复印件(8)首次创业证明(9)创业实体正常经营佐证材料

4.申请方式

线下办理:石棉县人社局(石棉县水文路17号)四楼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创业指导办公室。

5.咨询电话:0835-8866131

主办:石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电子政务和信息公开室
联系电话:0835-8862069川公网安备51182402000101
政府网站标识码:511824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