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石棉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我单位代拟了《石棉县关于支持建设石汉工业园“南平台”的若干措施(送审稿)》,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9月11日至2023年9月17日。在此期间,欢迎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及时提出宝贵意见,我单位将根据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进行修改完善,按相关程序报批后予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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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石棉县关于支持建设石汉工业园“南平台”的若干措施(送审稿)》
石汉工业园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