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保障农民安居乐业,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范围及面积标准的通告》(川府规〔2023〕4号),我局对2020年9月印发的《石棉县农村宅基地审批和住房建设管理实施细则》进行了修订和完善,现公开征求意见,若有意见建议,请于2024年2月1日前反馈至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唐梅:联系电话:8884629。
附件:石棉县农村宅基地审批和住房建设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石棉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