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各界人士: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八条、《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和规范规划实施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237号)》等的有关规定,现就四川石棉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园区室外配套停车场二期)暨石棉竹马化工园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专用停车场及公共事故废水应急池项目设计方案(以下简称“设计方案”)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为四川石棉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园区室外配套停车场二期)暨石棉竹马化工园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 专用停车场及公共事故废水应急池项目位于石棉县回隆镇竹马村,项目由建设单位(四川石棉工业园区投资开发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委托设计单位(捷伟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完成调整方案,该项目设计方案于2023年9月15日通过了石棉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执行主任会)第十九次(2023年第五次)会议,现将方案予以公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专用停车场和公共事故废水应急池,涉及石棉县202514号和202515号两块地块。其中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专用停车场为202514号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社会停车场用地(120803),建筑规模为:项目规划建设用地面积13934㎡,建筑总面积882.31㎡,总计容建筑面积251.22㎡,容积率0.018,建筑基底面积409.15㎡,建筑密度2.94%,绿地面积1570.30㎡,绿地率11.27%,建筑高度7.45米,机动车停车位17个(其中小车位5个,候检车位2个,空载车辆停车位8个,重载车辆车位2个);公共事故废水应急池为202515号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其他公用设施用地(1312),建筑规模为:项目规划建设用地面积20978㎡,建筑总面积1693.30㎡,总计容建筑面积9.10㎡,容积率0.0004,建筑基底面积1693.30㎡,建筑密度8.07%,绿地面积3222.80㎡,绿地率15.36%,建筑高度4.2米等。
二、批前公示情况
(一)公示地点:
1.石棉县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shimian.gov.cn/index.html)
2.项目现场
石棉县回隆镇竹马村项目建设处
(二)公示期限:
2025年11月18日-- 2025年11月27日(7个工作日)
(三)公示期间如有意见或建议,可任选以下方式反馈
1.书面意见:
石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511办公室(地址:石棉县玉泉路33号)
2.电话建议:
0835-8857043。
(四)相关许可的详细信息,可电话咨询:0835-8857043。
(五)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在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出异议,将意见和建议注明(单位需提供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需提供个人姓名、联系电话、身份证复印件)通过电话、邮寄反馈至我局;逾期未提出的,视为自动放弃上述权利。
(六)附图
特此公示。
附件:1.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专用停车场鸟瞰图
2. 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专用停车场总平图
3. 公共事故废水应急池鸟瞰图
4. 公共事故废水应急池总平图
石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