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v2007beta
 快捷通道
书记信箱 县长信箱
纪委书记信箱
 | 网站首页 | 今日石棉 | 政务公开相关下载 | 石棉民族 | 招商项目 | 石棉旅游 | 政府信息公开网 | 赖宁纪念网 | 石棉县抗震救灾专题 | 
 
您现在的位置: 棉城之窗 >> 石棉县抗震救灾专题 >> 抗震救灾动态 >> 文章正文
石棉县加强对抗震救灾款物的管理使用
信息来源:石棉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 上传时间:2008-5-20 16:18:03
【字体:

 

   
  一是高度重视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管理使用工作。要严格按《救灾捐赠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第35号)之规定,切实加强对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的管理。周密安排,通盘考虑,统一调配,确保抗震救灾资金专款专用、及时发放到位,确保受灾群众的救援和基本生活及时得到保障。
  二是统一管理所有捐赠资金和物资。由财政局和民政局根据各乡镇、各单位的灾情情况制定安排方案,并报县抗震救灾领导小组同意后落实;所有捐赠的物质(药品除外)由民政局制定安排方案,并报县抗震救灾领导小组同意后落实;所有捐赠的药品由卫生局制定安排方案,并报县抗震救灾领导小组同意后落实。切实保证抗震救灾款物用于救治伤员,用于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用于灾区恢复重建。
  三是严格规范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的接收。各乡镇、各单位对县上下拔和社会捐赠的抗震救灾资金、物资,要确定专人负责,加强管理,及时归集,详细登计,做到抗震救灾资金、物资账务清楚明晰。
  四是公开、公示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的收支情况。各乡镇、各单位对抗震救灾资金、物资发放情况,要及时向社会和受灾群众公开、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做到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管理使用公开透明。
  五是实行全过程监督检查。纪检监察机关加强对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管理使用情况的全过程监督检查,及时了解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管理使用情况,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贪污、截留、挤占、挪用、私分、骗取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等违法违纪行为,发现一起、从严从重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对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管理使用工作组织不力、玩忽职守,致使出现重大问题的行为,从严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字体: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上一个文章:

  • 下一个文章: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用户信息
    载入中…
    Copyright 2006 www.shimian.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蜀ICP备511824号
    主办:中共石棉县委   石棉县人民政府   承办:石棉县网管中心
    电话(tel):0835-8862073    传真(fax):0835-8860731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 IE6.0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