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的认真落实成品油和电力价格调整方案,这次成品油价格调整后,城市公交、农村道路客运、地方铁路、出租车票价一律不作调整。成品油价格调整后,对林业、城市公交、农村客运、出租车等行业的补贴办法由省财政厅下达。
近日,根据国家公布的成品油价格调整方案和有关精神,市上下达我县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资金2233888.37元。其中:林业为210000元;农村道路客运为1543757.25元;农村道路客运补贴车辆为150台,折合标台为127.5台,每辆补贴标准为12107.9元。出租车为480131.12元,补贴车辆为28台,每辆补贴标准为17147.54元。按要求应当在15个工作日将补贴资金发放到补贴对象。
按照市上要求农村道路客运、出租车补贴由市财政财政拨付市运管处,由各区县运管所组织兑付,林业由县财政负责拨付。我县在第一时间将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资金下达给县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