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川农业〔2008〕77号和石农函〔2008〕7号文件 精神,为了确保各乡镇灾后重建房屋时都能合理及时规划沼气池,保证建房配套建沼气池的农户都能享受到农村沼气惠民政策。
6月17日和18日,县农业局领导组织部份科技人员到安顺、先锋、新民、蟹螺、迎政、美罗、宰羊等部份乡镇,深入开展了解灾后农户新建住房情况,及时开展灾后沼气池建设规划前期工作,进一步调研目前乡镇农村户用沼气池建设形势,检查已实施农村户用沼气池建设项目的建设进度,并且与乡镇主要领导洽商,务必在6月30日前将乡镇农村户用沼气池建设指标缺口书面报送县农业局,已便于我县及时调整、合理安排和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农村沼气建设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