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石棉县公布了震后农村房屋恢复重建补助标准。对必须恢复重建(倒塌、危房户)的,每户给予4000元建房基础补助,再按户每人给予500元的建房补助。对倒塌、危房重建的特困户、分散供养的五保户、贫困独生子女户、重点优抚对象、贫困残疾人家庭等每户可增加1000元的建房补助。对房屋部分受损需维修或附属房屋倒塌需要恢复重建的困难户,按照受损程度分别给予每户300、500、1000元的维修材料和运输费用补助。对因在原宅基地和自己承包土地上无法落实新宅基地,需有偿取得宅基地的特困户、分散供养的五保户、贫困独生子女户、重点优抚对象、贫困残疾人家庭等,给予每户1000元的补助。对有恢复重建能力的,住房轻微损坏、附属房屋损坏的,已建新房而旧房倒塌或成危房的不予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