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我县畜牧业灾后重建工作,根据上级部门《关于切实做好灾后畜牧业恢复重建工作的通知》精神,确保我县雨雪冻害畜牧重灾区乡镇能及时将畜牧业生产所需生猪、山羊、禽兔种苗,补栏所需仔猪、羔羊、仔兔,及相应的圈舍修复加固、消毒药品等生产资料的灾后重建补贴资金落实到位,我县财政已及时将该专项资金拨付到受灾乡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