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水利部统一部署,2008年4月7日至8日,“水利部长江委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巡视二组”一行五人在四川省水保局和雅安市水利局相关人员陪同下对我县境内在建大型水电项目---龙头石水电站水土保持实施情况进行了巡视检查。
巡视组在通过对工程施工现场检查和听取业主及相关单位汇报后,认为:龙头石水电站业主及相关单位能够重视水土保持工作,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较自觉落实水土保持措施,较前几次检查有了较明显进步;但因工作落实度不够,在方案变更的报批、施工临时防护措施、措施防护标准、临时工程水保措施和水保措施监理等多个方面还存在不足。业主单位应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强同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联系,自觉接受监督检查,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迎接下一阶段的回访检查。
会上我县领导及相关部门还就我县水土保持工作开展情况、水土保持预防监督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和经验积累等一并进行了汇报。通过此次巡视,对于树立水土保持法制意识、规范我县境内开发建设项目建设秩序,促进水土保持预防监督执法工作规范化建设起了较大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