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刑罚执行制度的改革,对在监外执行刑罚处罚的五类人员实行社区矫正,构建以司法行政为主体,公、检、法和社区联动工作格局,3月28日,县政府向全县发文(石府办函〔2008〕25号),决定在新棉镇老街社区和草科藏族乡启动社区矫正试点工作。
为加强对试点工作领导,县政府成立了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相关部门和乡镇为成员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并要求试点社区和试点乡镇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专人负责,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及时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出现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建立长效机制,为今后社区矫正工作的全面铺开奠定坚实的基础。
为认真落实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开展,县司法局积极行动起来,认真梳理试点社区和试点乡社区矫正五类人员基本情况,及时做好试点启动前期准备工作,为加强对试点社区和试点乡镇的业务指导做好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