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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棉县民政局关于刘学均户家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通知

来源:县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4-07-24 14:36 浏览次数: 字体: [ 大 中 小 ]

石棉县新棉街道办事处:

你办事处上报的关于刘学均户因病致使家庭生活困难的原因,要求申请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情况已收悉。

根据《四川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文件规定,经本人申请、审查、信息比对、审核、公示,无异议,同意刘学均家庭1户1人从2024年7月份起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请你们接此通知后,及时通知本人办理有关手续。

附件:石棉县城乡最低生活保障2024年7月新增享受人员名单

石棉县民政局

2024年7月24日

主办:石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电子政务和信息公开室
联系电话:0835-8862069川公网安备 511824020001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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