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归档范围:各种文件材料及相关的图表、声像、实物、电子文件等。
(二)职责分工:办公室负责机关档案归档管理工作,各股(室)负责本股(室)综合资料的收集、整理、立卷、保管、移交工作。
(三)工作要求:综合资料归档工作纳入各股(室)职责范围,做到每项综合资料都能完整、准确、系统地归档保存。各股(室)形成的综合资料因工作需要留存的,自备重份或复印件,原件须移交办公室归档。
(四)会议、活动档案:开展相关会议、活动,牵头股(室)应及时向办公室提供信息,便于办公室对会议、活动做好相关服务及后期档案归档指导工作。牵头股(室)应及时做好综合资料的收集、整理、立卷、保管工作,并按规定期限移交办公室归档。
(五)文书立卷归档时间:各类文书档案以及随文件材料产生的电子档案,各股(室)的大事记、声像档案,按照纸制文件及其电子版本同步整理的规范要求,及时整理、立卷,于次年3月份集中移交办公室。
(六)文书立卷归档要求
1.归档综合资料应完整、准确、系统。归档的文字材料应符合规定格式,做到工整、清晰,对破损的文件材料应托裱,书写材料不符合要求或字迹已扩散的应复制并与原件一并装订。工程类项目档案还须有施工绘制图。
2.归档文件材料应当将每份文件的正件与附件、印件与定稿、请示与批复、转发件与原件等多种文字形成的资料一并入档。
3.文书立卷档案工作由各股(室)负责,报送的立卷档案,按要求填写归档文件目录,并按红十字会文书档案保管期限注明保管年限(永久、30年、10年)。同时报送电子归档文件目录便于查阅。
4.声像档案立卷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七)保密要求:各股室要加强档案管理,做好保密工作,确保档案安全。
(八)档案数字化:办公室要积极推进档案信息化建设,为机关各项工作提供优质便利的档案查阅等服务,并做好向县档案馆档案移交工作。
(九)对保管期限已满的档案,由办公室进行鉴定,对失去保存价值的登记造册,由专人负责实施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