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棉县迎政乡人民政府:
你乡报送的关于调整、取消邹桂琼、张华3户同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已收悉。
根据《四川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文件规定,从2024年7月起调整、取消邹桂琼、张华等3户同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最低生活保障金。
请你们接此通知后,及时办理有关手续。
附件:石棉县城乡低保2024年7月调整取消表
石棉县民政局
2024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