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石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城北边坡桩板墙生态修复项目变更预算价评审的函》已收悉。我们依据《雅安市人民政府关于严格规范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意见》(雅府发〔2017〕5号)、财政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04〕369号)精神,石棉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对你单位报送的评审资料进行了认真审查,结合《城北边坡桩板墙生态修复项目施工合同》的相关约定,对城北边坡桩板墙生态修复项目变更预算提出以下评审意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城北边坡桩板墙生态修复项目变更
建设单位:石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施工单位:四川永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二、评审结论
该项目变更送审总金额为-49269.93元,审定总金额为-49686.30元,审减总金额为416.37元,审减率0.85%。
三、项目完成单位
石棉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石棉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2025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