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棉县永和乡人民政府:
受你单位委托,石棉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依据《永和乡人民政府关于对石棉县永和乡松柏大堰改造提升项目(期)进行财政评审的函》,对永和乡松柏大堰改造提升项目(二期)招标控制价进行了评审。我们依据《雅安市人民政府关于严格规范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意见》(雅府发〔2017〕5号)以及国家和省有关基本建设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本着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在项目评审中实施了相应的评审程序。
一、项目批复情况
永和乡松柏大堰改造提升项目(二期)经石棉县发展和改革局(石发改投资〔2025〕81号)批准立项。
二、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永和乡松柏大堰改造提升项目(二期)
建设单位:石棉县永和乡人民政府
设计单位:雅安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四川盛禧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三、评审结论
该项目送审总金额为5939187.47元,审定总金额为3442942.00元,审减总金额为2496245.47元,审减率42.03%。
四、项目完成单位
石棉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石棉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2025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