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班子(执委会)会议。由常务副会长主持召开。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等参加会议,办公室主任、专职副监事长列席,办公室做好会议记录。根据工作需要,经主持人同意,确定其他相关人员参加会议。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1次,因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
会议主要任务是:组织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学习中央、省委、市委、县委重要会议、文件精神;传达贯彻上级相关重要会议精神和工作安排;学习相关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贯彻落实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各项决定事项;讨论和决定红十字会“三重一大”事项;研究和谋划日常工作;研究推进工作的重要举措;讨论制定相关制度和细则;讨论需班子集体研究的其它事项。
(二)党支部党员大会。由机关党支部书记主持召开,全体党员参加,必要时邀请非党干部列席。办公室做好会议记录。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1次,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
会议主要任务:传达上级党组织重要会议精神、重大决策和讨论研究贯彻落实意见;讨论和决定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研究有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等方面工作;讨论和研究党员队伍建设;听取和审查党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按照规定开展党支部选举工作,推荐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候选人,选举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讨论和表决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延长预备期或者取消预备党员资格;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表扬、组织处置和纪律处分;上党课;决定其他重要事项。
(三)职工会。由常务副会长或常务副会长委托班子成员主持召开。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会议原则每周召开1次,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
会议主要任务是:组织学习相关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传达贯彻上级相关会议精神和决策部署;安排红十字会相关工作;加强职工思想教育和政治教育;强化工作纪律和要求。
(四)会议要求。班子(执委会)会议、党支部党员大会、职工会的会务组织工作由办公室负责;会议指定专门人员负责记录;参加会议人员必须提前5分钟到会,严格遵守会议纪律和保密制度,认真做好会议笔记;特殊情况不能参会的需提前向会议主持人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