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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棉县主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和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来源:石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5-03-25 15:29 浏览次数: 字体: [ ]

石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棉县主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一、背景依据

为健全我县主城区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提升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国家计委等四部委《关于实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促进垃圾处理产业化的通知》(计价格〔2002〕872号)、《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57号令)、《四川省城镇垃圾处理费划转税务部门征收实施办法》(川税发〔2021〕28号)、《关于规范城镇垃圾处理费收费的通知》(石财综〔2017〕7号)等文件起草。

二、目标任务

规范石棉县主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征收和管理,促进城市环境卫生工作质量的全面提升,提升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可持续性。

三、起草过程

按照县委、县政府领导要求,结合石棉县工作实际,石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起草了《石棉县主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和管理办法(试行)》初稿,于2月两次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建议并向社会征求公众意见,在此基础上,对初稿进行多次修改和完善,最终形成了《石棉县主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和管理办法(试行)》。

四、主要内容

《石棉县主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和管理办法(试行)》共十五条,主要内容包括:起草的背景依据,生活垃圾的定义和管理范围,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征收范围、征收原则、征收标准以及部门责任和协作方式,生活垃圾处理费追缴及处罚办法。

主办:石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电子政务和信息公开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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