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石棉县司法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县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3-01-11 10:01 浏览次数: 字体: [ ]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2年1月1日-12月31日,县司法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8条,其中,工作动态类信息168条,占总体的比例为91%,内容为普法宣传、矛盾纠纷化解、法律援助及其他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信息;便民服务类2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内容为行政复议申请书模板、行政复议案件受理范围条件程序;公示公告类信息8条,占总体的比例为4%,内容为石棉县社区矫正管理局联系方式、石棉县司法局投诉受访渠道、石棉县社区矫正管理局奖惩决定情况石棉县第五批县级“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单位)” 创建拟命名名单公示、石棉县司法局关于征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违规兼职等行为问题线索的公告等;文件解读类1条,内容为《石棉县人民政府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解读;公共服务类1条,内容为石棉县司法局务实重干奏响志愿服务交响乐;执法监督类2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内容为石棉县司法局对安全生产领域开展行政执法监督、石棉县司法局2022年度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实施情况统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类1条,内容为石棉县司法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部门预决算信息2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内容为石棉县司法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石棉县司法局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其他信息3条,占总体的比例为2%,内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石棉县司法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中共石棉县司法局党组“转作风、树新风、作表率、抓落实”公开承诺事项。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县司法局在2022年度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严格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股室抓落实”的工作要求,不断细化举措,强化措施,确保在制作、审核、公开、存档等环节做到标准规范,保障信息公开工作有力有序推进。2022年,我局未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现行政规范性文件0件,废止政规范性文件0件。

(四)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我局始终坚持把政府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的主阵地,指定专人负责对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维护,定期将工作动态、公告、部门预决算等信息在平台上主动公开,定期不定期检查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方便群众了解查阅。同时做好相关数据核定工作,坚持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数据同源,保证平台信息的严肃性和准确性。

(五)加强监督保障。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扎实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坚持政府信息公开的准确性、时效性、全面性。建立信息监督机制,确保信息公开不断规范、完善、提升。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列入全局绩效考核内容,自觉主动接受社会及各部门的监督、检查、考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县司法局在加大司法行政公开力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等方面取得新进展,但在信息公开的深度方面,与群众对司法行政信息公开工作的期待还有差距,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对信息公开的认识有待加强,缺乏主动性;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于形式与公众的需要还存在一些差距;三是信息公开中出现错别字、表述不规范等问题。

针对存在的差距与不足,下一步,县司法局将严格按照要求,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着力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工作:一是进一步增强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继续把政府信息公开当作为民办实事的一项重要举措,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和职能要求,不断提高对推进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加强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二是进一步创新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不断创新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重点推进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公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司法行政信息公开工作,努力提高公众对司法行政信息公开的认知度和满意度。三是强化队伍建设,加强业务培训,提升信息质量。形成严格信息审核机制,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层层把关、严格审查,严防错字错词,确保高质量完成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主办:石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电子政务和信息公开室
联系电话:0835-8862069川公网安备 51182402000101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511824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