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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石棉县城镇燃气事故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版)的通知

来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4-03-22 14:45 浏览次数: 字体: [ ]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原则,进一步加强对我县城镇燃气治理力度,有效预防和及时控制突发性城镇燃气安全事故的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城镇燃气安全事故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和社会公共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的发展。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四川省燃气管理条例》《四川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行业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我县暂无管道燃气,辖区内充装、运输、使用液化石油气的单位和用户发生燃气突发事故时,适用本预案。

1.4工作原则

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为指导,贯彻统一领导、专业分工、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从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出发,做好城镇燃气安全工作,提高燃气安全事故的处置能力和快速反应能力,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

2.组织体系与职责

2.1组织指挥体系

为切实做好城镇燃气工作,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特成立城镇燃气事故指挥领导小组。

组  长:顾光升

副组长:肖  娟、姜  辉、王  雪、彭春生、刘邹钰、徐  军

成  员:冉思成、罗海峰、黎  杨、邱  林、刘  敏、陶雪冬、李  艳、刘  维、石棉县永平燃气有限公司、雅安市五里燃气有限公司石棉分公司

2.2组织指挥体系职责

职责:负责应急抢险现场抢险救援人员、机具物资的组织调配,应急救援抢险工作的组织实施。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城市建设股,由罗海峰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城镇燃气安全的具体事务性工作。局系统各股室按各自承担的工作职责,切实抓好城镇燃气安全工作。

2.3具体职责分工

城市建设股:负责成立城镇燃气安全突发事故处置领导机构,制定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对燃气企业的检查工作,确保城镇燃气运营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督促燃气企业结合本行业具体情况,制定并完善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督促燃气企业成立抢险队伍,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工作。督促燃气企业对用户开展事故应急知识宣传,提高安全意识。

办公室:负责交通车辆的调度和后勤保障。

燃气企业职责:石棉县永平燃气有限公司、雅安市五里燃气有限公司石棉分公司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有关部门制定的抢险应急预案,结合本企业具体情况,制定科学的抢险应急预案。健全抢险组织机构,建立管理制度,成立抢险队伍,配备必要的仪器机具和足够的交通、通讯工具,并定期组织演练;对燃气用户开展事故应急知识宣传;出现燃气安全事故,必须第一时间上报主管部门。

3.预警预防机制

3.1预警工作准备

定期研究城镇燃气事故应急工作,指导建立和完善辖区内应急组织体系及应急队伍,加强事故应急有关知识的宣传教育和监督检查工作,防患于未然。

3.2应急演练

定期部署和组织地区性的应急救援演练。燃气企业应当定期检查本单位燃气事故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并组织演练,对救援器材、设备等应设专人进行维护。

4.应急响应

4.1报告程序

(1)城镇燃气企业或发生事故的相关单位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第一时间电话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涉及消防、交通、救护等工作的,应拨打“110”报警、“119”火警、“120”急救电话等,并报告相关部门。

(2)接到报告后,应及时向城镇燃气事故指挥领导小组汇报,并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迅速赶赴现场,按照职责分工实施排险救援。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以利于城镇燃气安全工作的组织与协调。

4.2报告内容

城镇燃气事故发生单位应在事故发生后4小时内将事故简要情况书面上报领导小组。事故报告内容应包括: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单位;事故的经过,人员伤亡(包括姓名、年龄、性别、身份)情况,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和事故现场情况;事故报告单位及报告时间。由于事故现场情况变化导致伤亡人员数量变化时,事故单位应及时补报。

4.3响应程序

城镇燃气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本应急预案,有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认真开展工作。

(1)城镇燃气企业或发生事故的相关单位,在公安、消防、卫生等专业抢险力量和应急指挥工作组到达现场前,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进行必要的抢险救援,并全力协助开展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2)领导小组立即启动本应急预案,迅速赶赴现场。事故现场应急处理工作实行首到责任制,即各分管领导、各股室负责人谁先到现场、谁先进行救援指挥,以保证事故处置工作的及时有序开展。

5.应急响应和处理

5.1先期处置

突发事件发生后,领导小组首先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工作和先期处置,并及时向领导和有关部门反馈情况。

5.2应急指挥

(1)在已掌握情况的基础上,确定工作任务与具体的操作办法。

(2)协调应急力量执行任务;

(3)调动事故发生地附近的人员帮助实施救援工作;

(4)根据实际情况建立指挥体系,指定现场负责人;

(5)需实施封闭事故现场的,由石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相关单位组织实施;

(6)根据现场情况,及时调整协调和救援方案。

5.3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参与应急的单位负责本单位人员的安全防护。石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相关部门应对安全防护人员工作提供指导。

5.4遇险人员的安全防护

在实施救助中,应根据事故的现场与环境情况,组织做好遇险的人员及其他人员的安全防护工作,告知可能存在的危害和防护措施,及时调整应急人员和防护器材、装备药品。在事故影响范围内可能涉及其他现场人员安全时,应及时采取防护或疏散措施,并做好安置工作。

5.5救助行动评估

为确保救助效果,应急机构应及时对已经开展的救助行动进行评估;调查险情的主要因素;判断事故发展趋势;提出对事故中的危险源进行控制、处置的措施;对事故现场进行分析、评价措施的有效性;针对突发事件衍生出的新情况、新问题采取进一步的措施。

5.6信息的收集、报告

在城镇燃气事故发生后,做好事故原因的调查;做好第一手资料的收集整理,并向县政府或指挥部报告。

6.后期处置

6.1善后处置

6.1.1伤员的处置

事故发生地医疗卫生部门负责获救伤病人员的救治。

6.1.2获救人员的安置

获救人员所在单位负责获救人员的安置。

6.1.3死亡人员的处置

事故发生后,死亡人员由所在单位负责死亡人员的处置及善后工作。

6.2调查评估

城镇燃气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7.附录

7.1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石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镇燃气事故指挥领导小组在必要时进行评审、修订、批准。

7.2责任及奖惩

事故发生后,各责任股室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积极参加应急救援工作;凡无故、借故不参加或拖延参加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或不服从统一指挥者,将严肃处理。在抢险救灾工作中,对于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7.3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石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7.4本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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