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公益性岗位政策清单

来源: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5-09-26 10:11 浏览次数: 字体: [ ]

1.政策依据:(1)《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中央和省级财政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规〔2025〕2号);(2)《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人社规〔2024〕17号);(3)《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5部门关于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的实施细则》(雅人社办〔2021〕192号)。

2.补贴对象: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就业困难人员和脱贫人口、残疾人、低保户家庭。

3.补贴标准:(1)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参照全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时年龄为准);(2)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按照500元/人/月执行。

4.申领流程:用人单位持申报材料到石棉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申请,经石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将补贴资金支付到用人单位银行账户。

5.申报材料:(1)岗位安置(招用)人员名单;(2)单位发放工资明细账(单);(3)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信息。

6.执行期限:长期执行,脱贫人口政策截至2025年12月31日。

7.申请方式:石棉县人社局(石棉县水文路17号)四楼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创业指导办公室。

8.咨询电话:0835-8866131

主办:石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电子政务和信息公开室
联系电话:0835-8862069川公网安备 511824020001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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