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龙头石村3组祝国伦等提出的林权登记申请,经林权登记人员开展地籍调查及对申请材料的审核,我镇拟同意对祝国伦等97户农户办理集体林权初始登记,由石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发放林权证书。现按规定予以公告,公告时间2025年11月4日至2025年12月3日,如无异议,将按相关程序办理登记。
请广大群众进行监督,如发现申请登记的内容与实际不符或者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将异议资料送达安顺场镇林业工作站(电话:0835-8871508),公告期结束无异议的,将依法予以登记造册,发放不动产权证书。
附件:石棉县安顺场镇龙头石村3组林权初始登记公告表
石棉县安顺场镇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