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石棉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发布时间:2022-01-14 16:44 浏览次数: 字体: [ ]

按照石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石棉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1年度,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3条,其中重大项目建设类信息1条、执法监督类信息2条、部门预决算信息2条、年度报告1条、工作动态类信息87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1年度,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未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没有被申请复议、提起诉讼的情况或纠正结果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切实发挥好工作主动性和自觉性,强化思想认识,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按程序、按要求审核工作动态、重要文件等信息。将保密审查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重要内容,建立健全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工作机制。经梳理,2021年度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未在网站上发布过行政法规文本、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政府公报电子版等。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按照《条例》规定,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夯实工作基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申请登记、严格审核、认真办理、及时答复和分类归档等内容工作机制,确保答复及时、规范,集中发布的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与本单位线下公开栏目上的内容始终保持一致,并做到及时更新,确保时效性。

(五)监督保障

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积极开展单位内部信息公开培训学习,学习政府信息公开业务知识、学习政府信息典型案例写作手法,增强信息公开的政治敏锐度,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严格把好文字编辑关,杜绝错字、漏字等错误发生,确保信息公开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0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0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00000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00000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00000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00000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00000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00000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00000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000000

2.重复申请

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00000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00000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000000


3.其他

0000000

(七)总计

000000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00000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0000000000000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单位不断推进供销系统信息公开工作,完善公开制度,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流程,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县委、县政府要求还有差距。2022年,我社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要求,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范围、途径,落实信息审核制度,加强保密审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及时、高效、全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2021年度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等需要报告的事项。

主办:石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电子政务和信息公开室
联系电话:0835-8862069川公网安备 511824020001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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