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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公告(陈明清、宋翠珍)

来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6-02-04 16:20 浏览次数: 字体: [ ]

不动产(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2026年3月4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宅基地批准面积(平方米)

建筑面积(平方米)

用途

备注

1

陈明清、宋翠珍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石棉县安顺场镇小水村1组59号

\

90

318.84

住宅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石棉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835-8857866

石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2月4日

主办:石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电子政务和信息公开室
联系电话:0835-8862069川公网安备 511824020001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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