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年10月20日,新棉街道召开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初审工作会,会议由街道党工委书记钱戈主持,街道在家班子参与审定,各社区党组织书记以及街道相关站所工作人员参会。
会议听取了本季度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人员基本情况汇报,根据《关于印发<石棉县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石府办发〔2021〕14 号)文件精神审定申请人是否具备条件。
本季度公共租赁住房初审工作共涉及8个社区,39户家庭,其中新就业无房职工申请比例达到了48.7%。这是自2021年8月17日《关于印发<石棉县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石府办发〔2021〕14 号)新规发布以来街道第一次召开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初审工作会,审定后资料将移交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会议要求,一是要熟悉文件,严格按照程序申报,社区要入户走访,实地调查,把好“第一关口”。二是要完善资料,帮助特殊困难家庭切实解决实际问题。三是要做好政策解释,对没有通过初审的家庭及时说明原因,避免矛盾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