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关于石棉县城市政基础设施恢复重建项目(二标段)初步设计及概算的请示》(石住建〔2023〕155号)已收悉,根据我局委托的天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的概算评审报告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评审并由专家出具的文本审查报告并出具的审查意见,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中科旭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编制的《石棉县城市政基础设施恢复重建项目(二标段)初步设计及概算书》,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石棉县城市政基础设施恢复重建项目(二标段)。
二、项目业主:石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恢复重建城东片区约7公里的受损道路和雨污水管网等设施,含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管线工程、排水工程。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该项目概算总投资为4880.2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294.5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53.3万元,工程预备费232.39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财政资金和县财政自筹。
五、建设地址:石棉县新棉街道。
六、建设工期:12个月。
七、有效期:此批复有效期两年,自发文之日起计算。
接此批复后,请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和基本建设程序等相关规定,进一步优化设计,并按照规定程序报批。项目实施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及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开展工作,确保项目按时开工,如期完成建设任务,并严格控制项目投资。
石棉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