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有效防范火灾等安全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石棉县人民政府2026年森林草原防火命令》(石府规〔2025〕3号)等法律法规,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划定燃放区域
区域一:新棉街道向阳社区政务中心外空地(具体区域详见附件1);
区域二:王岗坪乡兴电路(具体区域详见附件2);
除以上区域外,其他区域全时段禁放烟花爆竹。
二、限时燃放时段
限时燃放时段:2026年2月16日(除夕)8:00至2月17日(正月初一)12:00,3月3日(正月十五)8:00至24:00。其余时段禁止燃放。
允许燃放符合国家标准的个人燃放类C级、D级烟花爆竹产品。C级产品是指适于室外开放空间燃放,危险性较小的产品;D级产品是指适于近距离燃放、危险性很小的产品。
在允许燃放时段内,如遇七级以上大风预警、森林火险黄色以上预警等特殊情况,全县所有区域立即禁止燃放。
三、单位和个人燃放烟花爆竹时,应当严格按照产品说明正确操作、安全燃放,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在指定区域外燃放烟花爆竹;
(二)不得向人群、机动车辆、建筑物、公共绿化地、河流等抛掷烟花爆竹;
(三)不得妨碍行人、车辆等交通工具安全通行;
(四)不得采用其他危害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
(五)禁止燃放孔明灯、冷光烟花和钢丝棉烟花;
(六)禁止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禁止邮寄烟花爆竹,禁止在托运的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
(七)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对未成年人进行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的教育;
(八)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应当依法向公安机关申请,经批准后方可。
四、违反本通告燃放和违法违规销售烟花爆竹的,由属地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时制止,并报公安机关、应急管理、市场监管、自然资源等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等法律法规给予处罚。违反本通告的行为,造成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本通告自2026年1月27日起施行,有效期1年。
特此通告。
附件:1.石棉县新棉街道向阳烟花爆竹燃放区域示意图
2.王岗坪乡兴电路烟花爆竹燃放区域示意图
石棉县人民政府
2026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