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石棉县民政局 关于取消史桂兰、苟洪刚等5户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通知

来源:县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5-01-26 16:25 浏览次数: 字体: [ ]

石棉县美罗镇人民政府:

你镇报送的关于取消史桂兰、杨登伦、苟洪刚、陈蓉苏、郑德福等5户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文件已收悉。

根据《四川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文件规定,从2025年1月份起取消宋建斌户史桂兰1人、李培凤户杨登伦1人、苟洪刚1户2人、陈蓉苏1户1人、郑德福1户1人的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请你们接此通知后,及时办理有关手续。

附件:石棉县2025年1月农村低保调整取消名单

 

 

石棉县民政局

                         2025年1月26日


主办:石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电子政务和信息公开室
联系电话:0835-8862069川公网安备 51182402000101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511824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