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棉县美罗镇人民政府:
你镇报送的关于取消史桂兰、杨登伦、苟洪刚、陈蓉苏、郑德福等5户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文件已收悉。
根据《四川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文件规定,从2025年1月份起取消宋建斌户史桂兰1人、李培凤户杨登伦1人、苟洪刚1户2人、陈蓉苏1户1人、郑德福1户1人的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请你们接此通知后,及时办理有关手续。
附件:石棉县2025年1月农村低保调整取消名单
石棉县民政局
2025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