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补贴对象: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下同)、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以下统称六类人员),以及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
2. 补贴标准:


3. 申领流程:服务对象持申报材料原件到就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职业培训补贴,免费培训由培训机构申请职业培训补贴。人社部门审核后,对个人申请的培训补贴或生活费补贴资金,按规定支付到申请者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或其他银行账户,由申请者自主选择,下同)或个人信用账户;对企业和培训机构申请培训补贴资金,支付到企业和培训机构的银行账户。
4. 申报材料:
培训学员:(1)本人社保卡或银行卡;(2)非毕业年度在校大学生、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应提供学生证;(3)培训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等。
培训机构:(1)企业和培训机构除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供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等;(2)由培训机构代为申请补贴的,应提供代为申请协议。
5.受理机构:市本级及各县(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6.线上渠道:服务对象登录线上平台实名注册后自助申报。
一是登录四川省就业创业网上服务大厅http://103.203.218.134;二是关注微信公众号“四川e就业”

7.执行期限:长期有效。
8.联系电话:0835-8866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