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转下达以工代赈示范工程专项2023年第四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来源:县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时间:2024-05-20 16:27 浏览次数: 字体: [ ]

石棉县新棉街道办事处岩子社区居民委员会:

根据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分解下达以工代赈示范工程专项202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川发改投资〔2024〕170号)和雅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下达以工代赈示范工程专项202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雅发改农经〔2024〕9号)精神,按照相关程序,现将此计划转下达给你们,请抓紧组织实施,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以工代赈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部署,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严格按照《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全国“十四五”以工代赈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坚守“赈”的初心充分发挥以工代赈政策功能的意见》及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有关规定,深刻把握以工代赈“工程是手段、赈济是目的”“项目建设是平台载体、就业增收是根本目标”的政策内涵,认真组织实施,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按照批准项目的名称、内容和规模进行建设,严禁将中央预算内投资截留、挤占或挪作他用,项目建设所需其他资金要确保足额及时到位。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如确需调整,须按程序报批。

二、投资规模和建设内容

石棉县新棉街道2024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总投资700万元(含劳务报酬178万元),其中中央资金500万元,县级配套200万元。混凝土硬化道路3.5米宽约4.7公里,2.5米宽道路约1.1公里,新建混凝土挡土墙8处,新建涵洞2道,改建涵洞1道,增设错车道7处。

三、投资计划安排重点

石棉县新棉街道2024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资金重点支持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关的乡村道路建设等。为充分发挥以工代赈在推动群众实现就近就地就业的重要作用,本批计划劳务报酬占国家资金最低比例为35%。请石棉县新棉街道办事处岩子社区居民委员会按要求发放劳务报酬,倾向已脱贫人口及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群众,在改善生产条件的同时,着力提高群众收入水平。我局将适时对务工组织、劳务报酬发放等情况开展核查。

四、项目管理要求

(一)严格计划管理。请石棉县新棉街道办事处岩子社区居民委员会必须严格执行下达的计划,组织实施项目建设,不得随意变更或调整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确因特殊原因需调整的,应当根据审批权限按照程序履行报批手续,并报审批单位备案。

(二)严格资金管理。严格按照《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规定,强化以工代赈资金管理。以工代赈资金实行县级报账制,严禁挤占、挪用。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资金主要用于以工代赈工程建设所需的材料费、技工工资及务工群众劳务报酬等。工程占地、青苗赔偿、勘测设计、施工管理等费用由受益村自筹解决。

(三)严格工程管理。石棉县新棉街道办事处岩子社区居民委员会是以工代赈项目工程建设的责任主体、工作主体和监督主体,要积极协调交通、农业、水利等行业主管部门加强以工代赈工程建设的全过程管理,确保以工代赈项目顺利实施,并取得良好效益。在建设方式上,可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村庄建设实行简易审批的指导意见》(发改农经[2020]1337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的意见》(发改振兴[2020]1675号)文件要求,对于资金规模小、施工技术相对简单的项目可以不进行招标。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其领办的合作社,组织当地农村劳动力组建施工队进行建设。请石棉县新棉街道办事处岩子社区居民委员会进一步完善工程进度月报制度,每次月28日前,将项目工程建设进展情况汇总上报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竣工后,对以工代赈项目要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落实好公示公告、管护责任与措施,并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行业技术规程进行竣工验收,对项目建设进行评估和事后监督,确保项目工程更好地发挥效益。

(四)严格劳务报酬管理。以工代赈劳务报酬是增加农村群众收入的一项重要措施。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注重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积极吸纳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其他农村低收入群体参与工程建设,确保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在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的同时,推动农村群众实现就地就近就业,着力提高工资性收入水平,防止因灾致贫返贫,并将项目实施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紧密衔接,切实做到“一钱多用”。

(五)严格档案管理。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关于加强以工代赈项目档案规范化管理的通知》(川发改赈〔2020〕481号)文件精神,要求按照“谁形成、谁整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档案管理责任。认真收集以工代赈项目建设从前期工作到竣工验收的全过程资料,按照一年一项一档的原则进行整理并分类、编号、造册、归档,确保项目从前期工作、项目实施到项目竣工验收等各个环节的资料完整、有序和规范。

(六)严格执行公告公示制度。项目实施乡(镇)、街道、行政村在接到县级下达的资金计划后,10日内进行扶贫项目建设前期公告公示(主要包括总投资、资金来源、资金用途、使用单位、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建设内容、实施期限、实施单位及责任人、资金构成和补助标准等);项目竣工验收后10日内进行项目建设后期公告公示(主要是结算公示和劳务报酬公示);实施公告公示相关资料的保留时间应为15天以上。各级公告公示内容要注明质询和举报渠道。对执行公告公示工作不力的,或在公告公示工作中出现失职、渎职或滥用职权等行为的,依照《四川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有关条款予以处理、处分。

五、按月调度

列入本批计划的项目,均纳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监管体系,请石棉县新棉街道办事处岩子社区居民委员会严格做好项目信息数据填报工作,提高填报数据质量。请于每月5日前将项目开工情况、投资完成情况、工程形象进度等数据通过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报送县发展和改革局。国家、省、市发展改革委将进行在线监测,并将监测结果作为后续投资安排的重要参考。

附件:石棉县新棉街道2024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

石棉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5月17日

附件

以工代赈示范工程专项202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表

序号

省(区、市)

地(市、州)

县(市、区)

项目名称

建设
性质

建设规模汇总

建设内容汇总

拟开工日期(年/月)

拟完工日期(年/月)

投资类别

总投资

已下达投资

累计完
成投资

本次申请投资

部门和地方采取的资金安排方式

项目(法人)单位

项目责任人

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

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监管责任人

预计带动当地群众务工人数(非人次)

预计发放劳务报酬金额

预计培训务工群众人数(非人次)

预计设置公益性岗位个数

是否为重点工程配套的以工代赈项目

所采取的综合赈济模式类型

备注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人)

(万元)

(人)

(人)

是/否

(公益类
/产业类)


90

四川省

雅安市

石棉县

石棉县新棉街道2024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

新建

在石棉县实施1个以工代赈项目,支持实施新建、硬化道路,新建混凝土挡土墙、涵洞、错车道等基础设施建设。

混凝土硬化道路3. 5米宽约4.7公里,2.5米宽道路约1.1公里,新建混凝土挡土墙8处,新建涵洞2道,改建涵洞1道,增设错车道7处。

2024年6月

2025年6月

总投资

700



700

直接投资

石棉县新棉街道办事处岩子社区居民委员会

陈勇

石棉县发展和改革局

王国涛

154

178

462

4

公益类


中央预算内投资

500



500

地方预算内投资





其他地方财政性建设资金

200



200

其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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