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参保单位:
按照四川省医疗保障局统一部署,为切实维护职工医疗保障合法权益,推动实现应保尽保,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等相关规定,现通知存在疑点参保单位(附件3)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有关事项如下:
一、自查内容
(一)人员参保情况
自查签订合同、发放工资、个人所得税申报人数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差异情况,核实差异原因,确认是否存在应参未参人员。
(二)增减员及时性
新入职员工30日内是否完成参保登记,离职、退休、死亡人员是否及时办理停保。
(三)违规参保清理
排查清理是否存在无劳动关系挂靠参保等问题。
二、工作要求
(一)开展自查自纠
请各参保单位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对照签订合同、发放工资、个人所得税申报名单与医保参保人员名单,逐一核实人员情况,分类梳理差异原因,如实填写《单位职工参保自查情况》及附表。
(二)按时报送材料
请于2026年8月10日前完成自查并反馈相关材料,反馈方式二选一:
1.电子邮箱反馈:将盖章扫描版自查报告及Excel附表发送至809886606@qq.com,邮件主题格式:【医保核查】单位名称+社会信用代码;
2.窗口反馈:携带纸质材料(加盖公章)及U盘拷贝电子档到彩虹路9号第二办公区1楼医保窗口提交。
(三)及时整改落实
对自查发现的应参未参人员,请及时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我中心将对反馈材料进行审核,并根据情况对疑点单位开展约谈或实地核查,逾期未反馈、自查整改不到位的,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三、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0835-8869396;
(二)参保单位qq群:1038881963。
附件:1.单位职工参保自查情况(模板)
2.单位参保差异情况附表(汇总表+明细表)
3.石棉县存在疑点问题单位名单
石棉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2026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