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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棉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关于开展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情况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

来源:县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6-08-04 10:20 浏览次数: 字体: [ ]

各有关参保单位:

按照四川省医疗保障局统一部署,为切实维护职工医疗保障合法权益,推动实现应保尽保,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等相关规定,现通知存在疑点参保单位附件3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有关事项如下:

一、自查内容

(一)人员参保情况

自查签订合同、发放工资、个人所得税申报人数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差异情况,核实差异原因,确认是否存在应参未参人员。

(二)增减员及时性

新入职员工30日内是否完成参保登记,离职、退休、死亡人员是否及时办理停保。

(三)违规参保清理

排查清理是否存在无劳动关系挂靠参保等问题。

二、工作要求

(一)开展自查自纠

请各参保单位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对照签订合同、发放工资、个人所得税申报名单与医保参保人员名单,逐一核实人员情况,分类梳理差异原因,如实填写《单位职工参保自查情况》及附表。

(二)按时报送材料

请于2026年8月10日前完成自查并反馈相关材料,反馈方式二选一:

1.电子邮箱反馈:将盖章扫描版自查报告及Excel附表发送至809886606@qq.com,邮件主题格式:【医保核查】单位名称+社会信用代码;

2.窗口反馈:携带纸质材料(加盖公章)及U盘拷贝电子档彩虹路9号第二办公区1楼医保窗口提交

(三)及时整改落实

对自查发现的应参未参人员,请及时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我中心将对反馈材料进行审核,并根据情况对疑点单位开展约谈或实地核查,逾期未反馈、自查整改不到位的,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三、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35-8869396;

参保单位qq群:1038881963。

 

附件1.单位职工参保自查情况(模板)

2.单位参保差异情况附表(汇总表+明细表)

3.石棉县存在疑点问题单位名单

 

 

石棉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2026年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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