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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棉县审计局关于2023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来源:县审计局 发布时间:2024-12-25 15:26 浏览次数: 字体: [ ]

关于2023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2024年12月18日在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十五次会议上

县人大常委会:

2024年8月27日,石棉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石棉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就审计查出问题提出了“强化责任落实,并按审计整改清单逐项整改落实、将相关内容纳入干部培训内容”等审议意见。县政府高度重视审议意见,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严格落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整改到位。现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如下,请予以审议。

一、整改工作部署推进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增强整改力度。

始终把抓好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通过政府常务会议、专题会等,对“9·5”泸定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跟踪审计反馈问题整改、大渡河流域(石棉段)水环境保护情况专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审计发现重大问题等进行研究并跟踪督办,对3期审计要情及1期审计发现重大情况报告作出批示,为整改工作顺利推进提供有力保障。

(二)强化闭环管理,增强整改强度。

印发《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审计整改工作的二十条措施〉的责任清单》,将审计整改工作责任分解为24项具体工作要求,落实到15个具体责任单位,明确审计整改责任及责任追究。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审计问题台账,每月动态跟进整改情况。建立整改提醒机制,清单化整改要求,确保真实完整合规整改,杜绝敷衍整改、虚假整改。

(三)强化行业治理,增强整改深度。

注重将问题整改与规范管理有机结合,开展行业治理,提升综合治理效能。针对审计发现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村集体经济组织在“三资”管理等方面存在的普遍性、典型性问题,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积极采取措施开展专项整治,完善制度机制。针对医疗卫生系统审计发现问题,开展医疗卫生系统执行财经纪律专项检查,促进压实监管责任,深化问题标本兼治。

二、审计查出问题具体整改情况

在审计报告发出后,针对审计发现问题建立了审计整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督促按期整改。截至2024年11月底,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已整改到位134个,剩余34个问题(1个持续整改问题,整改期限5年;33个分阶段整改问题,整改期限1年)正在按计划整改中。针对尚未完成整改事项,已督促责任单位按计划加快推进。通过审计整改,规范管理资金9251.04万元,追回和避免损失447.81万元,建立完善规章制度46项。

(一)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预算编制管理不够严格的问题。县财政局已对涉及单位下发完善部门预算公开的通知书,督促10个单位完善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2024年部门预算已全面公开。

2.关于组织财政收入不到位的问题。县财政局积极采取措施强化非税收入管理,确保非税收入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并及时足额缴库。未上缴国库的非税收入826.54万元,已于3月底前全部缴入金库。未缴库的二类疫苗接种服务费118.23万元,县财政局已督促医疗机构全部上缴国库,并要求规范非免规疫苗接种服务费管理。

3.关于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工作有待加强的问题。县财政局已于2024年6月4日向政府报送了《石棉县财政局关于石棉县2023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石财〔2024〕40号)。

(二)村级集体经济资金资产管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村集体经济组织日常管理基础薄弱的问题。县农业农村局一是组织12个乡镇(街道)召开审计整改专题会,安排部署整改工作,开展村集体经济相关政策培训。二是印发了《关于开展石棉县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审计工作方案的通知》,指导各乡镇(街道)结合自身实际,制定辖区内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审计工作方案,预计2024年至2027年完成全县范围内第一轮村集体经济组织全覆盖审计监督工作。三是指导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关联公司的资产权属划分,并依托资产台账、系统等完成清产核资工作。四是印发了《石棉县乡镇各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召开2024年第一次成员(代表)大会的建议方案》,为各村集体经济组织召开成员(代表)大会提供参考,截至目前,各村集体经济组织2024年度成员(代表)大会全部召开。

2.关于村集体经济组织制度建立不完善的问题。县农业农村局印发了《石棉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现金使用管理制度》《关于做好石棉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重大事项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石农通〔2024〕31号),督促各乡镇(街道)指导相关村集体经济组织,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和完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现金使用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并报县农业农村局备案。

3.关于乡镇(街道)备案管理工作不到位的问题。县农业农村局已指导全县12个乡镇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相应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重大事项备案管理工作制度,从备案范围、备案程序、备案材料和备案管理四个方面对备案工作进行了规范,并根据要求将相关资料进行备案管理。

3.关于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不够规范严格的问题。县农业农村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管理公司银行账户自查整改工作,并制定了《石棉县集体经济组织及关联经济组织银行账户管理办法》,对银行存款账实不符、未会计核算等问题查明原因,按会计管理相关要求进行规范。

5.关于村集体经济涉及项目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县农业农村局制定了《农业农村“先建后补”项目管理办法》;县财政局对采购不规范相关问题进行了查处。

(三)排危救灾资金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项目结余资金未进行盘活利用的问题。2024年7月18日,县财政局印发《石棉县财政局关于及时盘活利用结余资金的通知》(石财农〔2024〕9号),督促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结余资金进行盘活利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按程序将结余资金189.93万元,调整用于石棉县其他5处地灾防治清淤加固工程。目前,结余资金已使用124.66万元。

2.关于项目进度慢,预算执行不到位的问题。乡镇(街道)应急视频会商系统采购项目,县应急管理局已按照进度支付项目资金182.81万元,剩余9.62万元待服务期满后支付。2024年无线电通讯系统采购项目,已按照进度支付项目经费102.01万元,剩余项目资金将根据项目进度,据实支付。

3.关于项目未按进度付款的问题。县应急管理局已按项目进度支付进度款125.08万元。

(四)“9·5”泸定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跟踪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招标公告审核不到位问题。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一是建立了地质灾害隐患点台账,并保持常态化更新。二是组织学习《石棉县政府投资项目基本流程》等规范要求,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实施项目。三是完善《石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程项目管理办法》,明确招标文件审核要求,细化招标公告、补遗审核发布要求。

2.关于未按规定确定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违约责任追究不到位的问题。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一是组织各责任股室,认真学习省、市、县抢险救灾工程项目管理相关文件,确保后续抢险救灾项目,严格按照要求,规范组织实施。二是全面核实施工单位超合同工期完工情况,追回资金3.40万元。

3.关于项目前期工作不充分,未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的问题。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一是在《石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程项目管理办法》中细化项目前期管理推进机制。二是强化与乡镇(街道)、交通、电力等部门沟通,明确征拆主体责任。

4.关于部分项目验收流于形式、部分项目虚计工程量等问题。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一是全面梳理项目工程款支付情况,并建立明细台账,按照实际完成工程量据实结算。二是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全面复核实际施工情况,对未按设计要求施工的点位组织参建单位开展验算,根据验算情况,对问题点位逐一整改。三是根据复核存在问题情况,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对现场业主代表、分管领导由局党组书记开展集中谈心谈话。

5.关于未按规定履行工程变更事前报批手续、工程价款竣工结算审核办理不及时的问题。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一是严格按照《石棉县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要求,完成对土石方部分据实审核。二是建立竣工结算办理台账,各责任股室全面复核竣工资料,对不完整或与现场实际不符的督促整改完善,及时送第三方开展结算审核工作。

(五)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审计整改情况。

结合经济责任审计、重点民生资金审计等,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4个问题,立行立改问题1个,已完成整改;分阶段整改问题3个,2个已完成整改,1个正在整改中。

1.关于基础性管理工作薄弱的问题。县财政局印发《关于做好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存在问题整改的通知》(石财资产〔2024〕6号),督促各单位进行全面清理,确保资产账、卡、实相符。县农业农村局、县人社局等,结合审计反馈问题,开展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对固定资产账账不符进行了清理核实。

2.关于建设项目财务核算不规范的问题。县财政局、县重大项目办印发《关于按时办理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查的通知》(石财通〔2024〕2号),下发竣工决算费用指导清单,督促各单位在完成政府投资项目竣工结算审查后,及时办理竣工财务决算。蟹螺乡按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相关要求,建立了项目明细账进行单独核算;对已完成工程价款结算的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向县财政局申请办理10个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3.关于资产使用效益不高的问题。县应急管理局已将乡镇(街道)应急视频会商系统项目采购的会控工作站投入使用,下一步将进一步规范管理,提升资产使用效益。

4.关于采购项目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县应急管理局移交各单位的乡镇(街道)应急视频会商系统涉及相关设备90台(件),接收单位已按照资产管理相关要求,登记入账并加强管理。

(六)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   

1.关于‘三长’政策落实上有待提升的问题。一是制定了乡村两级河长巡河制度,完善河长制工作档案,对巡河记录开展检查,对未按规定记录巡河工作的河长已开展提醒谈话、批评教育。二是对乡、村、组干部开展林长制工作培训6次,与林业行政执法所、派出所等进行会商,收集违法情况一件。三是召开耕地保护暨田长制工作培训会,组织各村级田长、网格员集中学习巡田app操作流程,强化各级田长贯彻落实田长制政策规定的意识。

2.关于目标任务落实存在偏差的问题。一是通过非耕地范围内异地补化和在经济林木地就地恢复的方式进行耕地补入,并联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约请第三方公司进行现场举证,现已达到耕地进出平衡。二是加强入户走访宣传,对前期未通过验收的厕所改造项目进行指导,现已完成整改并通过验收,且完成资金兑付。  

3.关于土地流转管理方面需进一步加强的问题。对设施农业用地开展了清查,对不符合设施农业用地有关规定的进行督促整改;同时,与农业农村局对接,按要求完善了土地流转台账和档案。

三、审计移送问题线索查处情况

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移送问题线索共15件,其中移送纪检机关7件、移送相关行业主管部门8件。通过移送问题线索调查,相关部门强力整治群众身边“微腐败”、强化财经法纪震慑力,有9人被追责问责,其中2人受到记大过处分,追缴违纪资金2.90万元;6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45万元,处罚相关公司罚金5.11万元;1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2023年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中,有34个问题因整改期限未满,还在整改中。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决策部署,按照县人大常委会审议要求,加大对未完成整改事项的整改力度,通过提醒敦促、适时约谈等方式,督促推动相关问题整改落实。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们将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和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扣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加强审计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和指导,不断巩固和深化审计监督实效,促进石棉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主办:石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电子政务和信息公开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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