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石棉县公安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县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1-01-21 11:43 浏览次数: 字体: [ ]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0年,我局通过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发布各类政府信息共计229条。主要公开我局2020年的政务信息、工作动态等。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全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四)进一步完善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认真贯彻执行《条例》规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严格把关,由相关业务部门负责起草、报送发布的信息,经办公室汇总、修订,由办公室主任初步审核,最终由分管领导审查并签批后再进行公开。与此同时,定期检查已公开的信息,确保发布信息的准确性,避免信息公开出现重大错误,进一步健全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0

 0

规范性文件

0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7 -1

 36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03-4

 9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11+8

 719

行政强制

0-1

 2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8

13448593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0000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0000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0000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0000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0000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0000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0000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0000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0000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0000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0000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0000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0000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0000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0000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00000

 0

2.重复申请

00000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0000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0000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00000

 0

(六)其他处理

000000

 0

(七)总计

00000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0000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000

0000

0

000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的政务公开虽取得一定成绩,但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务公开内容重点不突出,关于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内容少;二是机构职能、概况简介等基本信息未能适时更新。

针对上述存在问题,在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中我局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健全有关检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反馈制度,确保把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进一步提高公开的质量和水平,争取在保质保量的前提下,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三)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要按照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应及时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主办:石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电子政务和信息公开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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