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棉县永和乡人民政府:
你乡《关于石棉县永和乡大林村六组汛期水毁道路修复工程立项的请示》(永府〔2019〕95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们在做好工程前期准备工作后进行建设,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石棉县永和乡大林村六组汛期水毁道路修复工程项目,项目赋码:2019-511824-48-01-418025。
二、项目业主:石棉县永和乡人民政府。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河堤、公路路肩墙,河道清淤,挖填方,重新硬化路面,安装波形护栏等。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该项目估算总投资约90万元,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资金和乡镇自筹。
五、建设地址:石棉县永和乡大林村六组。
六、建设工期:2个月。
请接此批复后,严格按照石府办函〔2017〕104号文件要求,开展相关前期工作,争取早日开工建设,按时完成建设任务。
石棉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