蟹螺藏族乡人民政府:
你乡《关于申请对石棉县蟹螺乡俄足村通村公路水毁恢复项目立项的请示》(蟹府〔2019〕19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们在做好工程前期准备工作后进行建设,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石棉县蟹螺乡俄足村通村公路水毁恢复项目。
二、项目业主:蟹螺藏族乡人民政府。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对蟹螺乡俄足村约6.692公里水毁道路进行修复(其中包括:挡墙、路面、排水沟及安保设施等)。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该项目估算总投资约80万元,资金来源为2019年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
五、建设地址:蟹螺乡俄足村。
六、建设工期:2个月。
请接此批复后,严格按照石府办函〔2017〕104号文件要求,开展相关前期工作,争取早日开工建设,按时完成建设任务。
石棉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局
2019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