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 石棉县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成立于2005年7月7日,于2012年5月18日正式更名为石棉县机关事务管理局,为县政府办公室管理的副科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015年年末,职工总人数44人(在编职工5人、临时工39人),其中男28人,女16人。主要职责是负责石棉县集中办公区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及办公用房、公务用车管理、公共机构节能减排工作,同时指导、协调全县各单位机关事务管理工作。2016年1月22日,机关事务管理局被雅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表彰为2015年度机关事务管理工作先进单位。
局 长:郝玲玲
副局长:熊翠英
【优化后勤服务】 一是完成全县各项会务任务,改进会务服务质量。做到会前精心准备、会中认真负责、会后及时清理。据不完全统计,全年顺利承办各类大小会议1250余场,其中全县性会议308场,确保场场无差错。二是对集中办公区办公楼设备设施实行常态化巡查,对损坏的设备及时进行维修更换,确保办公楼各种设备正常运行。三是配合各相关单位,重点加强办公区域的巡逻守护,并安排保安组耐心做好群众上访引导工作,加强社会治安秩序维护,严防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发生,确保办公环境安全稳定。
【健全考核机制】 一是制定了《石棉县办公区食堂考核管理办法》。定期对三个办公区食堂进行抽查打分,保证了就餐环境清洁卫生。加强对机关食堂菜肴质量的督查和指导,每周提前公布食谱,每月开展食堂满意度民意调查,并将检查和测评结果作为兑现食堂每月资金补贴的依据。二是制定了《空调、消防、电梯、设备维保及绿化租赁单位考核方案》。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如实对维保单位进行审核评鉴,并将评鉴意见通过书面或谈话形式及时反馈给被考核单位,同时将考核结果与维保费用相挂钩,充分调动维保单位及租赁单位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服务质量。
【节约型维保】 2015年,机关事务管理局完成了第一办公区建筑消防设备设施的全面保养、第二办公区消防应急照明系统的改造、会议室座椅维修、二次供水设备改造、中央空调维修保养及清洗、会议系统更换改造、玻璃屋顶漏水维修以及三个办公区电梯维护保养及加装应急平层装置等维修维护项目的实施。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坚持,“能修不更新、能用多保养”的原则,在确保设备设施正常运行的情况下,最大限度地节约维修成本。坚持500元以上的维修改造项目都采用公开比选或询价的方式落实施工队伍。在实施的维修改造项目中,为县财政节约维修资金约20余万元。
【公务用车督查管理】 为继续抓好《雅安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实施细则》(雅委办〔2012〕24号)文件的落实,实现公务用车“数量减少、费用降低、管理规范”的工作目标,巩固石棉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成果。机关事务管理局通过抽查监控记录等方式,严格落实节假日集中封存制度。通过各单位自查和督查结果看,全县各部门、各单位无公车私用的现象。
【办公用房资源管理】 机关事务管理局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对全县办公区用房进行了清理,并合理配置使用。将未进驻集中办公区的21个单位合理调配到三个集中办公区。对原未进驻集中办公区单位的办公用房209间、4830余平方米,组织人员进行清理腾退,完成了房屋和物品的清理、登记造册等工作。将清理腾退的石棉县林业局等7家单位共122间、2357.42㎡的办公用房逐一移交给县城房重建办公室调剂使用。同时,我局联合县国资公司完成72个县级党政机关单位的房屋、门面等资产出租出借情况的清理、核实工作,共清查出门面81间5589.42平方,房屋162套4206.7平方。并将清理结果统一汇总,撰写资产移交方案提交县政府审定。
【公共机构节能减排】 机关事务管理局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工作要求。在保障集中办公区各单位正常运行的情况下,一是倡导办公室采用自然光、公共区域做到人走灯熄、新更换灯饰尽量采用节能产品等措施降低电力资源消耗;二是卫生间采用电磁感应阀防止常流水现象降低了水力资源消耗;三是在节能宣传周,以“节能有道,节俭有德”为主题,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通过开展以上活动,有效降低行政运行成本。2015年末,机关事务管理局还圆满完成了雅安市委、市政府下达的石棉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刚性目标任务,即:石棉县县医院和县中医医院创建市级节能减排示范单位通过市级评估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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