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临时用地信息填报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2〕285号)等相关文件精神,以下临时用地项目已经石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批准,现对结果进行公示。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地址 | 申请单位 | 主要用途 | 批准文号 | 批准面积(公顷) | 使用期限 |
1 | 四川大渡河老鹰岩一级水电站项目第一期临时用地 | 新棉街道、安顺场镇 | 国能大渡河老鹰岩(四川)水电有限公司 | 农用地表土剥离堆放场、材料堆场、拌合站、施工便道 | 石自然资规函〔2025〕130号 | 17.2179 | 2025.12.19-2029.12.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