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工作安排,石棉县审计局结合部门职责和履职情况,全面总结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谋划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不断把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现将县审计局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相关事项总结如下:
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县审计局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一是强化政治引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领学促学、推动常学深学,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传达学习中央、省委、市委审计委员会议精神等10余次,树牢政治机关意识。二是落实学法制度,持续强化法治理念。认真落实会前学法制度,召开党组会和班子会34次,集中学习《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试行)》等审计法律法规。三是加强工作统筹,认真开展法治工作。结合审计工作制定2024年法治工作要点、“一月一主题”法治学习方案,整理法律法规学习清单1份收集相关法规100余个,提升强化审计干部法治思维和运用法治思维研究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领会法治思想,增强法治意识
一是坚持党建赋能。持续强化法治建设,通过开展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思想的重要论述46次,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二是深化学习引领。充分发挥“四川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平台”作用,开展多种形式的宪法等法律知识学习、知识竞赛等活动,组织审计干部立足岗位需求,积极参加专业资格、在职教育等各类考试,提升专业素养和履职能力。三是加强警示教育。结合审计工作开展警示教育《尺度》、凉山金阳案件等典型案例学习教育活动11次,组织观看阳光问廉4期,以案为鉴,给干部职工敲响警钟,筑牢思想防线,促进廉政法治建设。
(二)坚持依法依规审计,履行监督职责
一是全面履行审计法定职责。依照法律规定的职权和程序,聚焦重大政策落实、财政财务收支、重大投资项目等方面,2024年度开展审计项目11个,揭示问题251个,提出审计意见及建议130余条,移送问题线索20条。二是抓实抓好审计质量控制。坚持树立审计项目全周期管理理念,聚焦审计质量控制的关键环节,逐步构建审计计划、组织实施、督促整改、业务检查等一体谋划、前后贯通、规范合理的审计业务质量形成机制,推动审计工作提质增效,切实防范审计风险。三是严格规范审计执法行为。明晰审计行政执法依据和方式、执法职责和权限、工作流程、监督方式、救济渠道等内容,同时真实、完整地记录实施审计的过程、得出的结论和与审计项目有关的重要管理事项,作为审计处理、处罚等审计执法行为的重要依据。
(三)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提升治理效能
一是加强对审计权力的监督和制约。县审计局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民主监督,向县人大常委会作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同时主动接受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及时发布部门预决算、审计工作动态等相关150余条信息。二是促进领导干部权力的规范运行。2024年,县审计局开展经济责任审计2个,作为审计监督与干部监督相结合的重要制度安排,经济责任审计是促进权力规范化运行的重要抓手,在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进程中,审计机关可以依托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压实领导干部责任,保障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有效贯彻执行。三是推动行业治理和建章立制。通过向县委县政府领导呈报要情3篇,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报告,揭示问题、提出建议等方式,以审计整改为契机,推动行业深化治理,促进相关部门完善制度56项,把“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起来。
三、存在的问题
(一)法治宣传方式还需加强。当前普法效果还不够显著,主要是普法内容及方式方法较为单一,法治宣传教育内容、形式缺乏创新。
(二)依法审计能力有待提高。随着审计形势愈发复杂,对依法审计监督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面对新标准新要求,审计人员依法审计能力仍需加强。
(三)法律与业务融合有差距。部分审计人员在法律知识、审计专业知识和实务、大数据分析方面不能更好地融会贯通,缺乏综合思维和分析能力。
四、2025年重点工作打算
(一)创新普法宣传工作方式。将普法工作融入审计项目全过程,努力构建从项目实施到审计结果运用的全过程普法体系。多形式多渠道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协同推动审计人员、被审计对象及其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为审计工作的开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不断提升法治能力建设。强化法治教育,夯实审计专业基本功,着力提高查准、查深、查透问题的专业能力,坚决做到依法执审,努力建设与当前审计形式相匹配的高素质专业化审计干部队伍,充分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为政府治理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三)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遵守宪法、审计法赋予的权限,立足经济监督,聚焦主责主业,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避免越位、缺位、错位,确保审计监督工作在法定权限内运行,强化监督制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