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工作部署,建立健全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现将《石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综合性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公示如下:
附件:石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综合性涉企收费目录清单
| 石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综合性涉企收费目录清单 | ||||||||||
| 序号 | 部门名称 | 收费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收费项目 | 收费性质 | 服务内容或涉及事项 | 收费标准 | 标准制定方式及部门 | 政策依据 | 备注 |
| 1 | 石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本级 | 政府部门 |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 政府性基金 | 凡在我县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进行建设(包括新建、改建、扩建)的单位或个人,应缴纳配套费。 | 我县中心城区(范围东至向阳社区物流园区、永和乡纳耳坝村,西至西区社区红军广场,南至217净水厂,北至城北社区鸿渡寺)范围内按照35元/平方米的标准缴纳配套费;竹马工业园区范围内按照12元/平方米的标准缴纳配套费;安顺集镇规划区范围内按照12元/平方米的标准缴纳配套费。 | 政府制定,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石棉县人民政府。 | 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贯彻《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全面整顿住房建设收费取消部分收费项目的通知》的通知(川价费〔2001〕157号)、《关于印发石棉县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石府办发〔2022〕4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