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规划、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并贯彻执行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订并组织落实创业、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四、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贯彻落实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
五、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贯彻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假期制度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及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依法督促用人单位在劳动用工、合同签订与履约时,载明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工危害防护等条款。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七、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贯彻执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拟订吸引留学人员来棉(回棉)工作或定居政策。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贯彻落实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指导、监督各级各类技工学校、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按国家、省、市、县有关规定履行安全管理责任。
八、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将安全生产责任履行情况作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惩、考核的重要内容。
九、组织实施国家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政府表彰奖励工作,承担评比达标表彰等工作,根据授权承办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开展的表彰奖励活动。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和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和落实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负责将安全生产纳入农民工技能培训内容。
十二、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内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十三、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五、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优化审批服务事项和办事流程,实行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十六、有关职责分工。与县教育局的有关职责分工,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县教育局等部门贯彻落实。高校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县教育局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更新时间:2026年3月)
党组书记、局长 陈华伟
主持全面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 曹丹军
负责机关党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巡视巡察、审计等工作。负责目标绩效考核、规划财务、内部审计、机要保密、统一战线、精神文明建设、宣传思想和信息公开、驻村帮扶、公共卫生、安全生产、信访维稳、综治、扫黑除恶、防邪、禁毒、法治建设、双拥、“
分管办公室(信访股)。联系人事管理股(表彰奖励与任免办公室)、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党组成员、副局长 余鲤利
负责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伤认定等工作。负责乡村振兴、公共服务、行风建设、“放管服”改革、营商环境、信息化建设、生态环境、河湖长制、林长制、物资采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等工作。
分管综合股(基金监督股)、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联系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县就业培训和农民工服务中心。
党组成员、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主任 康
主持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全面工作。负责国家级区域和谐劳动关系高质量发展先行示范区改革试验区建设和根治欠薪工作。
党组成员、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主任 万红俊
主持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全面工作。
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主任 陈静莹
主持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全面工作。负责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事业单位工资福利、招才引智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职称评审、人才交流、人事档案、人事考试、表彰奖励、深化改革等工作。
分管人事管理股(表彰奖励与任免办公室)。
县就业培训和农民工服务中心主任 廖霞涛
主持县就业培训和农民工服务中心全面工作。
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服务中心主任 王修贤
主持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服务中心全面工作。
(更新时间:2026年4月)
局机关设有:
办公室(信访股)(负责人:吴泽宇);
人事管理股(表彰奖励与任免办公室)(负责人:曹云娇);
劳动保障股(就业促进和农民工工作股)(负责人:张芸);
综合股(基金监督股)(负责人:冯小琼);
石棉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负责人:陈静莹);
石棉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负责人:饶鹏)。
下属二级单位:
石棉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负责人:康矛);
石棉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负责人:万红俊);
石棉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服务中心(负责人:王修贤);
石棉县就业培训和农民工服务中心(负责人:廖霞涛)。
(更新时间:2026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