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房地产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和规章;拟订全县住房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
二、拟订全县园林绿化、景观建设政策法规和技术文件;指导和监督城市生态保护和修复。
三、负责施工图审查监督管理,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及验收;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的防震减灾工作;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负责建设工程计价定额和工程造价制度的执行。
四、负责城市供排水、城市防洪排涝管理;负责指导全县城市道路(含桥梁)、生活垃圾处理、城市照明设施的建设和维护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全县城镇燃气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工作;负责检查、督促、指导城市建设项目。
五、拟订建筑业中长期发展规划、行业政策;贯彻实施国家及省、市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的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负责指导建筑行业诚信体系建设;负责各类建筑工程企业、单位资质标准实施办法的管理工作。
六、指导全县村镇建设、农村住房建设工作;指导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承担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的审核上报、保护和监督管理有关工作。
(更新时间:2026年3月)
党组书记、局长顾光升:主持全局工作。
党组成员、县纪委监委派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监察组组长郑伦洁:负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监察工作。
党组成员、机关党支部专职书记王雪:负责村镇建设、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人事管理、依法治县、保密、信访维稳、财务等工作。分管办公室、村镇建设股。
副局长汪浩威:负责城市建设、建筑市场、城镇燃气、环境保护、项目管理、招投标、城市亮化等工作。分管城市建设股、路灯管理所。
副局长胡春:负责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安全生产、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等工作。分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房地产管理所所长彭春生:负责房地产业、老旧小区改造、公租房管理、园林绿化等工作。分管房地产管理所、园林绿化管理所。
(党组)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领域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信访维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工作。
(更新时间:2026年3月)
根据《石棉县机构改革方案》(石委发〔2019〕3号)和《关于<石棉县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石机改发〔2019〕2号),将石棉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更名为石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简称县
(更新时间:2026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