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城市管理工作法律、法规、规章。负责拟订全县城市管理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实施全县城市管理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二)负责全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以及县内跨乡镇(街道)和重大复杂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
(三)负责市容环境卫生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整治中心城区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影响市容市貌的行为。指导城市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和城乡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处理工作。指导、协调城市建筑垃圾运输的监督管理。指导、协调环卫设施审查验收工作。指导全县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四)中心城区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行使以下行政处罚权及相应行政强制权:
1.行使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及相应行政强制权。
2.行使城乡规划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应行政强制权。
3.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应行政强制权。
4.行使生态环境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城市道路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和恶臭污染等行政处罚权。
5.行使市场监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行政处罚权及相应行政强制权。
6.行使水利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等行政处罚权及相应行政强制权。
(五)承担县政府指导全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职责。
(六)承担全县城市智慧化管理综合评价工作职责,推动城市运行管理“一网统管”。
(七)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八)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更新时间:2026年1月)
姓名:金文博
职务:党组书记、局长
分工:主持全面工作
姓名:郑东华
职务: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工: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环卫等工作
姓名:冉可
职务: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工:行政执法、城市管理、城市建筑垃圾等工作
姓名:陆阔
职务:党组成员、机关党支部专职书记
分工:党务、党风廉政、意识形态、财务、人事等工作
(更新时间:2026年1月)
(一)办公室
(二)执法监督股
(三)市容环卫股(生活垃圾分类办公室)
(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股
(更新时间:2026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