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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和乡人民政府

永和乡党委领导本乡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等各项工作和基层社会治理;永和乡人民政府依法行使政府管理和服务职能。

一、永和乡党委的主要职责:

1.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乡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

2.讨论和决定本乡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的重大问题。需由乡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重要事项,经乡党委研究讨论后,由乡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3.领导乡政权机关、群团组织和其他各类组织,加强指导和规范,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自章程履行职责。

4.加强乡党委自身建设和村党组织建设,以及其他隶属乡党委的党组织建设,抓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5.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乡单位的干部。做好人才服务和引进工作。

6.领导本乡的基层治理,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生态环保、美丽乡村建设、民生保障、脱贫致富、民族宗教等工作。

7.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永和乡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贯彻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健康、体育、旅游事业和财政、民政、统计等行政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基层治理,负责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民生保障、社会救助、脱贫致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生态文明建设、乡村振兴、民族宗教、防灾减灾、应急管理、乡村建设、自然资源等工作。

4.负责提供区域公共服务,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依法依规承接县级部门下放的服务管理权限。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卫生健康、农民工服务、退役军人事务等领域相关法规政策。负责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依法治理等工作,建设服务政府。

5.负责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6.负责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及时向上级党委、政府反映社情民意,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

7.监督执法管理。对辖区内各类行政执法工作进行统筹协调,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

8.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更新时间:2026年7月)

1.党委书记王汝珂:主持乡党委全面工作。

2.党委副书记、乡长(提名人选)钟占平:主持乡政府全面工作。

3.党委委员、人大主席毛小东:主持人大主席团全面工作,负责人大、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含城乡环境、爱国卫生运动等)、交通(农村公路养护)、自然资源(林业、防灭火、协调)等工作。对应县级部门:县人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卫健局等。

4.党委副书记、宣传委员、统战委员张庆:负责电子政务(信息公开)、目标绩效考核、宣传、精神文明、意识形态、统战、政协、机要保密、工会、地方志、机关后勤保障、人事、机构编制、档案、党史、社会工作、巡视巡察、妇联、团委等工作。对应县级部门:县委办、县委目标绩效管理办公室、县委保密机要局、县委巡察办、县委编办、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委社会工作部、县政府办、县政协、县机关公务服务中心、县社科联、县地方志编纂中心、县融媒体中心、县总工会、县档案局等。

5.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叶俊富:负责乡纪委、派出监察办公室工作,协助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完成县纪委监委交办的工作。对应县级部门:县纪委监委。

6.党委委员、组织委员罗娟:负责党建、机关党支部、基层组织建设、教育、红十字会、关工委、老协、文体旅游、卫生健康、城乡医疗、劳动保障等工作。对应县级部门:县委组织部、县委党校、团县委、县教育局、县红会、县关工委、县老协、县文旅局、县卫健局、县医保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

7.党委委员、政法委员、人武部长、副乡长(兼)(提名人选)张雲瑞:负责政法(综治维稳)、武装、司法、信访、安全生产、交通(道路安全)、消防、退役军人事务、依法治理、防震减灾、应急管理、市场监督管理等工作。对应县级部门:县委政法委、县人武部、县公安局、县交警大队、县司法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消防大队、县信访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气象局等。

8.党委委员、副乡长刘远胜:负责财政、审计、自然资源(国土、不动产)、环保、住房和城乡建设(垃圾分类)、统计等工作。对应县级部门: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县生态环境局、县统计局等。

9.党委委员、副乡长(提名人选)汤山又:负责民政、残联、农业农村(含畜牧、厕所革命)、乡村振兴(巩固脱贫攻坚)、村集体经济、便民服务、行政审批、综合执法等工作。对应县级部门:县民政局、县残联、县农业农村局、县行政审批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等。

10.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张力仁:负责项目、水利(移民、防汛)、自然资源(防地灾)、发改、气象、经商、经科、供销等工作。对应县级部门:县发改局、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气象局、县经济信息和科技局、县经济合作和商务局、县工商联等。

班子成员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要求,认真抓好分管、联系领域的党建、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和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更新时间:2026年7月)

1.党政办公室    

负责人:李雪峰  

成  员:李春伟、牟诗瑶、赵雪峰、杨富刚、高药霞          

2.党建办公室

负责人:张泓淼  

成  员:张锦霞   

3.社会事务和经济发展办公室

负责人:江(代理 ) 

成  员:田润珊

4.社会治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负责人:唐玉龙(代理 )   

成  员:彭廷伟

5.应急管理办公室

负责人:李春伟

成 员:林寒

6.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负责人:张力仁    

成  员:万建平、李毅、唐海云、吴旭林、王雨梅、代靖昕

7.便民服务中心 

负责人:王江  

成  员:王国勇、石宗林、万建平、赵一舟、林寒、刘海龙

(更新时间:2026年6月)

联系地址:石棉县永和乡正兴路88号
邮政编码:625403
电话号码:0835-8878066
传真号码:无
办公时间:08:30-12:00,14:30-18:00(工作日)
主办:石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电子政务和信息公开室
联系电话:0835-8862069川公网安备5118240200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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