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业经济、信息化、科技创新、无线电管理、盐业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全县工业(不含能源,下同)、信息化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及科技发展、引进国外智力工作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二)牵头组织实施工业强县战略,组织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工业化与城镇化联动,负责推进全县工业结构布局和调整。统筹推进全县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
(三)监测、分析经济运行态势和质量,建立全县工业经济行预警机制,拟订中、近期经济运行目标、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工业、信息化和电网应急管理,监督指导工业、信息化、电网和加油站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电力、成品油、天然气、食盐等重要物资综合调控和紧急调度工作。承办年度工业经济、科技目标责任考核。
(四)负责全县企业改造和技术创新工作,指导企业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按照规定权限负责技术改造项目的备案,组织企业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项目申报国家、省、市有关专项规划,并对项目实施监督;指导企业技术创新、技术引进、重大装备国产化和重大技术装备研制,按照规定程序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和建设管理工作。
(五)牵头建立统一的全县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实施、评估、监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负责科技成果的鉴定、奖励的组织服务工作,组织实施全县科技项目和科技成果转化。负责本部门预算中的科技经费预决算及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拟定高新技术发展及规划、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规划、政策和措施,指导科技中介组织发展与建设。负责对全县重点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定期进行确认;负责监控重点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以及重大产业化项目的推进工作。
(六)负责全县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节能降耗,淘汰落后产能、清洁生产和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工作。协调推进工业化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组织实施相关重大示范项目和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依法承担全县工业节能监察监督工作。
(七)牵头推进企业信用制度建设,负责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和融资体系建设并实施行业监管,负责制订工业发展资金等财政专项资金使用计划,负责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生产运行等涉及财政、信贷、税收、保险等方面问题的协调,指导工业企业直接融资工作,参与工业企业上市培育工作。
(八)负责对国家重大工业经济政策实施情况进行督查。组织协调全县企业治乱减负工作。负责全县大企业大集团和重点企业的培育工作,综合协调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
(九)负责对全县工业实施行业管理,制定并组织实施相关政策措施,拟订新材料、节能环保、电子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参与推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设,参与推进农业现代化和新农村建设。指导工业、信息化领域的社会中介组织发展。
(十)牵头组织协调全县信息安全管理工作,促进信息化与区域经济融合发展。负责全县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协调和管理,协调通信市场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事项,负责全县无线电管理工作。指导信息安全防范工作,参与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重大事件。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拟订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组织开展国际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指导相关部门对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
(十二)负责实施盐业行业管理、指导和协调,组织编制盐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
(十三)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对外开放和利用外资的政策建议,参与区域经济合作和承接产业转移工作。指导和推动工业和信息化企业跨区域、跨行业对外交流、合作及兼并、重组。
(十四)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和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务。
(十六)有关职能分工。
1.县经济信息和科技局负责全县电力运行调度管理工作,做好电网运行的安全监管相关工作;
2.县经济信息和科技局负责农产品加工业(精深加工)相关工作;
3.县经济信息和科技局负责基础设施建设的互联互通、融合发展。
(更新时间:2026年1月)
局党组书记(兼)熊苇
局长蔡存兵:主持全面工作。
党组成员、机关党支部专职书记宿仁仲:负责机关党建、非公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巡视巡察、审计、依法治县、社会治理、组织人事工作;负责人大、政协、统一战线、民族团结示范建设、群团等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黄巍:负责工业行业管理、工业经济运行分析、产业政策、行政审批、节能降耗、大数据产业、无线电管理、军民融合、招商引资、区域合作、企业改制、智改数转等工作。
联系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党组成员、副局长刘东:负责行业管理、应急管理、电力保障、通信保障、油料保障工作;负责防汛减灾、河长制工作,承担园区外企业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责任。
联系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科协主席:暂定。
科协副主席马云城:暂时主持科协工作;负责科技日常工作,分管科技创新、工业和社会事业科技、科技项目申报和管理、校县合作(除农业类以外)、双创等工作;指导企业技术创新、产品研发中心建设。
联系市科学技术局、市科协技术协会
(更新时间:2026年8月)
(一)办公室。承担机关日常事务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等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秘、档案、机要、信息、保密、安全、卫生、综治、信访维稳、会务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资产、政工、人事劳资、离退休人员管理与服务工作;负责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牵头组织办理工作;负责机关目标绩效管理,重要事项的组织和督查工作;负责机关接待、公务用车调度等后勤管理工作。
(二)工业管理股。负责工业行业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业经济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监测、分析工业经济运行态势和质量,建立工业经济运行预警机制,对重大问题提出政策措施建议,制订年度工业经济责任目标并监督实施,负责工业经济重大政策执行情况的绩效评估,负责工业经济信息收集、处理、研究、发布;牵头编制工业经济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提出推进工业经济结构和布局调整的实施方案,研究并组织实施重要产业区域、产业园区、产业集群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推进区域间规划衔接和区域间产业合作,参与区域总体发展规划编制及重大产业布局;参与推进重点产业园区建设发展,协助工业园区对上争取各项优惠政策;负责工业节能降耗、淘汰落后产能、循环经济发展、资源综合利用,配合做好工业企业清洁生产、水资源节约与污染治理、应对气候变化及低碳经济发展工作;依据节能法律法规,负责工业企业节能监察监督工作;参与指导工业企业加强质量管理和标准化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工业领域技术标准和规范,贯彻国家工业产业政策,落实工业产业准入条件并组织实施,负责产业政策确认;开展电网运行调度的协调,监测分析电力运行态势,配合开展电力体制改革工作,推进电力需求管理,协调处理电网安全和经济运行的重大问题;负责宣传贯彻执行电力法律法规,开展用电检查和监督,依法查处破坏电力设施和窃电等电力违法违规行为,指导电力企业开展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组织实施企业对外交流、市场开拓;牵头推进企业信用制度建设,负责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和融资体系建设并实施行业监管,指导工业企业直接融资工作,参与工业企业上市培育工作;指导行业间开展经济技术交流,为行业内企业经济发展提供信息服务;按照规定权限负责技术改造项目的备案,组织企业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项目申报国家、省、市有关专项规划;组织协调企业治乱减负;负责盐业渠道监管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行为;负责电力、成品油、天然气、食盐等重要物资的综合调控和紧急调度;负责成品油市场监管和应急管理,依法办理加油站改、扩建上报审批;负责工业、通信、电网、加油站的服务、协调、安全、环保监管和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承办市、县交办的工业相关工作;承担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承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科技管理股。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科技创新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协调解决科技发展进程中存在的问题;指导全县高新技术、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的申报,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组织协调相关重大项目和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等推广应用;组织推动产学研联合和重大关键平台共性技术攻关;拟订全县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及科技发展、引进国外智力工作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全县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强化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促进科技和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推动完善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抓好科技计划项目、科技园区建设、行业科技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牵头建立统一的全县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实施、评估、监管机制;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负责科技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拟订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指导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指导全县科技保密相关工作;组织开展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拟订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承办市科学技术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安全环保股。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县各级关于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关于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法规、条例和规定;指导督促工业园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环境保护责任;督促企业履行主体责任,指导工业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环境保护责任制;指导、督促企业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指导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技术改造;会同相关部门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技术指导及涉及企业安全的应急管理工作;鼓励和引导企业研发、采用先进适用的安全技术和产品,鼓励安全生产适用技术和新装备、新工艺、新标准的推广应用,推动安全技术措施的有效落实;配合相关执法部门依法淘汰不符合安全标准、安全性能低下的落后技术、装备、工艺和产品;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污染防治检查及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负责民爆、工业、电网、加油站行业等相关方面安全监管工作。
(更新时间:2026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