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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棉县司法局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国、依法治省、依法治市、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负责县政府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发布前的合法性审查。承办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报送备案工作。负责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报送县政府的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

(三)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政府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承办向县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代理县政府行政应诉案件。

(四)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代拟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协助做好人民监督员的选任管理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开展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将安全生产、职业健康法律法规纳入公民普法教育重要内容并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宣传普及,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五)负责指导管理、组织实施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开展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六)负责拟订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全县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七)负责本系统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八)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负责本系统队伍建设。负责本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九)负责本系统行政审批工作。负责全县外来企业投诉处理和民营企业法律服务工作。

(十)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更新时间:2026年4月)

局党组书记、局长  郭权:主持县司法局全面工作;负责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办日常工作。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林国柱:负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行政裁决、行政执法监督、行政执法投诉、外来企业投诉、财务审计、装备采购。协调招商引资、食品安全、环保等工作。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杨帆:负责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审查、重大项目经济合同审查、社区矫正、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安置帮教、司法所建设等工作。负责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法治示范创建、法治文化建设、普法宣传等工作,协助做好全面依法治县工作。协调法学会、社会工作、扫黑除恶、综治、信访、维稳、禁毒、防邪、基层社会治理等工作。

局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  陈霞:负责单位党建、党风廉政、纪律作风、绩效管理、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对外宣传、机关文化建设、全面深化改革、信息化建设、政务信息公开、保密机要、档案、工会、共青团、妇女、关工委、统战、卫生健康、文体旅游、安全生产等工作。负责局管干部的考察、任免、调配及日常考核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队伍建设、警务督察、教育培训、离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

局党组成员、机关党支部专职书记  宿仁敏:负责机关党支部日常工作。负责公共法律服务、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监督管理、法律援助、公证、行政审批。协调乡村振兴、联村帮扶等工作。

(更新时间:2026年7月)

(一)办公室(计财装备股)

(二)法制

(三)社区矫正管理局

(四)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

(五)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

(六)行政复议和应诉股

(七)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

县委依法治县办公室秘书股

政治处(警务处)

机关党组织

(更新时间:2026年4月)

联系地址:石棉县彩虹路9号第二办公区10楼
邮政编码:625400
电话号码:0835-8862152
传真号码:无
办公时间:08:30-12:00,14:30-18:00(工作日)
主办:石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电子政务和信息公开室
联系电话:0835-8862069川公网安备5118240200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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